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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盐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全面梳理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有序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推进信息公开全面覆盖。

  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方式,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业务信息公开,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盐田区城管局通过区政府在线平台专栏发布信息,在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资金信息、通知公告等各类专栏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2




  2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创新、丰富,实现内容质量提升;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而提升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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